2019年03月12日 星期二
關于印發重慶市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的通知
日期:2020-04-20
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
印發重慶市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的通知
各區縣(自治縣)人力社保局,市級各部門人事(干部)處,有關單位,各博士后設站單位:
為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渝府辦發〔2017〕20號)精神,現將《重慶市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保保障局
2017年3月20日
重慶市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見》(國辦發﹝2 015﹞87號)和市委、市政府《關于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意見》(渝委發〔2016〕29號)、市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渝府辦發〔2017〕20號)精神,結合人社部、全國博管辦《關于印發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的通知》(人社部函〔2012〕310號),為更好地發揮博士后制度在培養高層次創新型青年人才、推動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中的重要作用,對接國家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,特制定重慶市博士后創新人才支持計劃(重慶博新計劃)。
一、目的意義
重慶市“博新計劃”結合國家實驗室等重點科研基地,瞄準國家重大戰略、戰略性高新技術和基礎科學前沿領域,在全市“6+1”支柱產業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、十大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和七大特色效益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,通過個人申報、擬進站單位推薦、專家評審等程序,擇優遴選一批應屆或新近畢業的優秀博士,專項資助其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,爭取加速培養一批創新型人才。
二、人選基本條件
(一)獲得博士學位3年內的全日制博士畢業生,當年度應屆博士畢業生優先;
(二)原則上35周歲以下;
(三)具有良好的科研潛質和學術道德;
(四)研究領域屬于國家重大戰略領域、戰略高新技術領域、基礎科學研究前沿領域,以及我市“6+1”支柱產業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、十大戰略性新興服務業和七大特色效益農業等重點產業領域;
(五)已初步選定博士后合作導師,并與合作導師商議形成初步研究計劃。
(六)獲得資助后必須全脫產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
(七)未獲得過國家“國家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計劃”、“博士后國際交流計劃中的派出和引進計劃”等國家和市重點人才工程資助。
三、選拔程序
按照個人申請、單位審核、專家評審、擇優資助的原則,由市博士后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,每年一次。
組織申報。市博管辦印發開展博新計劃申報通知,各博士后設站單位組織申報。
個人申請。符合條件的博士自主聯系博士后設站單位和博士后合作導師,并與合作導師商議形成初步研究計劃。
單位審核。擬進站單位審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。
專家評審。市博管辦組織同行專家進行答辯評審。
人選確定。市博管辦審定專家評審結果,并確定擬資助人選;擬資助人選在人力社保網公示,公示結束后,市博管辦發文公布資助人選。
四、資助額度、人數與期限
初期每年資助不超過10人,以后逐步擴大。資助每人每年30萬元,兩年60萬元,其中40萬元為博士后日常經費,20萬元為科研經費資助。
資助經費在資助名單公布后1個月內分期撥付設站單位。設站單位按照相關規定單獨立賬,專款專用。入選者如自動放棄資助資格,設站單位在當年年底前退回資助經費;入選者如提前出站或退站,設站單位退回剩余資助經費。資助期限為兩年,如需延期,兩年后的經費由博士后研究人員與設站單位、合作導師協商解決。入選者需在資助人選名單公布3個月內辦理進站手續,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資助資格。
受資助對象不再享受日常資助和項目資助。
五、組織實施。市博管辦負責組織實施和考核管理工作,入選者所在設站單位負責入選人員的具體管理。各區縣要高度重視博新計劃,加大宣傳力度,加強對設站單位的指導和幫助,組織做好申報和推薦工作,加強跟蹤服務。各設站單位要以此為契機,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,鼓勵和吸引優秀博士進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。同時,要加強對資助人選的管理、服務工作,為他們提供良好的科研條件和寬松的科研環境,為培養造就一批高層次創新型人才貢獻力量。
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
2017年3月20日印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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